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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东西湖区域内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可以在东西湖区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类别
1、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请访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查看公告
http://jyj.wuhan.gov.cn
东西湖区高中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7-83082295
2、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详见以下步骤。
三、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 3月26日—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节假日网络不开放),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网报时选择“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区域),进入“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确认点。逾期不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现场确认。4月8日—4月12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资料到东西湖区二雅路230号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现场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3099181。
(三)认定结果。在受理申请期限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和网上公示。
(四)颁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我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统一寄送;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可在我区现场确认点领取“一证一表”,具体领证时间以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官网通知为准。(建议报名者在现场受理时,加入群中便于及时通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现统一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原件一式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下载附件2;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下载附件3);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幼儿园、中小学语文学科及全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的原件);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NTCE- 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8.个人1寸彩色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9.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我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
(三)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地 址 电 话
市第八医院 江岸区中山大道1307号 82712933
市中心医院 江岸区胜利街26号 82811080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汉口菱角湖路11号新华医院体检中心 65600849
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第十一医院) 江汉区香港路392号(唐家墩街心公园旁) 65650135
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 硚口区中山大道26号 83745993
市第一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85860666
市第五医院 汉阳区显正街122号市五医院体检中心 84812833
省人民医院 武昌区张之洞路99号解放路238号 88043130、13308621842
市第七医院 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87360911、87360913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67813242
市第九医院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68865319
华润武钢总医院   青山区冶金大道209号 86487163
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洪山区珞瑜路856号 87748200
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洪山区关山大道216号 65399431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东西湖区吴家山环山路81号门诊部三楼 83299369
武汉市太康医院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沿海赛洛城海康路6号 83081308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58号 84289552
汉南区人民医院 汉南区纱帽街新城大道275号 84851406
协和江北医院(原蔡甸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成功大道111号 84906513
蔡甸区中医院 蔡甸区新福路516号 84943945
江夏区中医医院 江夏区纸坊大街370号 87952771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江夏区文化路特一号协和江南医院门诊五楼体检中心 87959103
黄陂区人民医院 黄陂区百秀街259号 61107706
黄陂区中医医院 黄陂区板桥大道61号 85901657
新洲区人民医院 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46号 86921811
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 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1号 8696112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86794599
(四)《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五)申请人需个人自备档案袋,将以上资料放入袋中,并贴上资料袋封面(即附件4)。
附: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4《资料袋封面》
也可在“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官网http://zwzx.dxh.gov.cn “公示公告”栏下载通知附件。
附件1-4下载:http://jyj.dxh.gov.cn/uploadfile/2019/0320/20190320110212376.rar
东西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