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东西湖区域内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可以在东西湖区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类别
1、认定高中教师资格:请访问“武汉市教育局”官网,查看公告
http://jyj.wuhan.gov.cn东西湖区高中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27-83082295
2、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详见以下步骤。
三、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 3月26日—4月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节假日网络不开放),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网报时,请准确选择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学校所在地。认定机构:网报时选择“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区域),进入“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确认点。逾期不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现场确认。4月8日—4月12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资料到东西湖区二雅路230号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教师资格认定窗口现场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3099181。
(三)认定结果。在受理申请期限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和网上公示。
(四)颁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我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统一寄送;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可在我区现场确认点领取“一证一表”,具体领证时间以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官网通知为准。(建议报名者在现场受理时,加入群中便于及时通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报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现统一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原件一式2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下载附件2;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下载附件3);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幼儿园、中小学语文学科及全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的原件);
7.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由申请人在NTCE- 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8.个人1寸彩色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9.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我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
(三)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
地 址 |
电 话 |
市第八医院 |
江岸区中山大道1307号 |
82712933 |
市中心医院 |
江岸区胜利街26号 |
82811080 |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汉口菱角湖路11号新华医院体检中心 |
65600849 |
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第十一医院) |
江汉区香港路392号(唐家墩街心公园旁) |
65650135 |
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 |
硚口区中山大道26号 |
83745993 |
市第一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
85860666 |
市第五医院 |
汉阳区显正街122号市五医院体检中心 |
84812833 |
省人民医院 |
武昌区张之洞路99号解放路238号 |
88043130、13308621842 |
市第七医院 |
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
87360911、87360913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
67813242 |
市第九医院 |
青山区吉林街20号 |
68865319 |
华润武钢总医院 |
青山区冶金大道209号 |
86487163 |
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
洪山区珞瑜路856号 |
87748200 |
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
洪山区关山大道216号 |
65399431 |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
东西湖区吴家山环山路81号门诊部三楼 |
83299369 |
武汉市太康医院 |
东西湖区金山大道沿海赛洛城海康路6号 |
83081308 |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58号 |
84289552 |
汉南区人民医院 |
汉南区纱帽街新城大道275号 |
84851406 |
协和江北医院(原蔡甸区人民医院) |
蔡甸区成功大道111号 |
84906513 |
蔡甸区中医院 |
蔡甸区新福路516号 |
84943945 |
江夏区中医医院 |
江夏区纸坊大街370号 |
87952771 |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
江夏区文化路特一号协和江南医院门诊五楼体检中心 |
87959103 |
黄陂区人民医院 |
黄陂区百秀街259号 |
61107706 |
黄陂区中医医院 |
黄陂区板桥大道61号 |
85901657 |
新洲区人民医院 |
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46号 |
86921811 |
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 |
新洲区阳逻街潘庙大道特1号 |
86961120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沿湖大道39号 |
86794599 |
(四)《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五)申请人需个人自备档案袋,将以上资料放入袋中,并贴上资料袋封面(即附件4)。
附: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附件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3《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4《资料袋封面》
也可在“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官网
http://zwzx.dxh.gov.cn “公示公告”栏下载通知附件。
附件1-4下载:
http://jyj.dxh.gov.cn/uploadfile/2019/0320/20190320110212376.rar东西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