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6-24 |
尊敬的家长朋友: 家长要时刻教育孩子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四不要”。 “六不准”指:不准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学生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私自下水施救。 “四不要”指: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沟、河、渠游泳,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教育孩子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班主任反映、报告。 (二)教育孩子在家长陪伴下到安全设施齐全的泳池游泳,且须注意以下三点: 1.清楚自己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游泳,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先活动好身体,适应水温后再下水;如镶有假牙应先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2.要清楚自己的水性,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不能逞能,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 3.游泳中如遇身体不适,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应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三)教会孩子水上救生的知识。救援者自身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优先考虑的事项,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可在第一时间大声呼叫以及拨打110、120等紧急救援电话,还可以寻找长竹竿、长绳索等物品实施救援。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武汉市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