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教工委〔2016〕2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紧紧围绕“两率先一进入”战略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统筹发展为主题,以创新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教为保障,以促进公平为导向,以教育信息化、国际化和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确保“十三五”教育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一、加强教育党建,增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查摆问题的整改。对工委整改方案进行再完善、再充实,做到整改目标、整改内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四明确”。以制度建设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常态长效,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党风廉政等基础制度。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及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2.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按照“打基础、强组织、建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区域化党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深化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堡垒工程”。实施青年教师成长“领航计划”,促进青年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步提升。遴选30个党建工作品牌项目,开展“十佳”党建创新项目推广活动。
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打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基础。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工作,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形成干部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加强跟踪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管理,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4.强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工委中心组学习建设,打造学习型中心组。创设宣传平台,加强与媒体合作,及时充分宣传教育成就。开展教育系统新闻发言人全员培训。利用“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收集分析预判。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化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四风”突出问题、履职尽责工作情况的督查,以及对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再监督。
6.加强教育工会、共青团和老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落实学校教代会制度,组织评选全市优秀教代会提案,申报省级教代会五星级和市级民主管理五星级评估。推进“职工书屋”和“武汉市教育读书联盟”建设,确保全市60%学校建成职工书屋。深化共青团领域改革创新,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密切联系青年,坚持从严治团,夯实团组织基层基础。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7.推进国家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完善各学段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工具,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加强专业化评价队伍培养。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
8.启动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农村教育城市化、构建武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云工程、推进“管办评”分离等五项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9.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双向选择、逐级聘任”岗位聘任改革,巩固高中学段成果,扩大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会同市人社部门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探索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在教师专项招聘中试行先面试、后笔试招聘方式,扩大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年度教师”评定工作。
10.实施中高职人才培养一体化改革。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拓宽“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改革范围与规模。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开展“3+4”中职与应用型本科衔接通道的探索。落实技能高考、单独招生等招考政策,提高中职生升学比例。
11.推动办学体制改革。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度体系,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提请市政府制发《武汉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继续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课题研究,加强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通过年检等手段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办学。
12.探索教育督导机制改革。启动教育管办评逐步分离新模式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培育教育督导服务市场,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的准入机制。研究制定《武汉市教育督导条例》。
三、突显优质公平,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13.科学制定实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总体规划,印发我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全市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分解方案,组织实施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确保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
14.发展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完成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谋划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加强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制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委托管理、学校联盟、学校共同体等形式,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促进义务教育整体水平提升。进一步深化小班化教学试点。举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论坛。
16.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探索和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开展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加强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以课程多样化为重点,加强专业指导和引领,推动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办好西藏学校和新疆内高班。
17.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制定出台《武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学校重点、品牌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依托行业、企业建设较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加强仿真模拟实训系统建设和应用。
18.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围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有条件的在汉高校争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继续做好大学生公交卡赠送工作,增强在汉大学生的城市归属感。启动市属高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融合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课改新模式,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鼓励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和推动高校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组织第三届市政府高校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支持市属高校就业及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学生创业大赛、教师深度企业锻炼和海外培训。
19.进一步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开展社区教育学院标准化建设和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研究。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引导社区居民了解并应用武汉终身学习网及其它在线学习资源库,建设数字化学习社区。加强对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引导支持。继续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20.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保证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比例稳定在95%以上。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新建1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
21.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启动实施《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规划》。创建市级语言文字示范校15至20所。举办第19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和第三届“岗位推普明星”大赛。加强重点领域社会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巩固“文明用语示范岗、文明用字示范街”创建成果。组织普通话应用能力培训,构建普通话测试管理服务新机制。开展武汉方言调查工作,完成蔡甸方言调查试点任务,适时启动江夏、新洲方言调查。研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四、落实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深化“有效德育”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设“有效德育”常规路径及资源库,实行有效德育等级评价和星级评价,进一步推动有效德育“五大体系”落地生根。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和经典诵读进校园工作。深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国家示范区工作。举办班主任育人才艺展示活动。
23.继续实施“高效课堂”工程。进一步变革教与学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利用“教育云”技术,促进课堂教学思想、方法和模式的改革创新。依托在汉高校加强课堂教学创新研究,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核心素养和创新精神。总结“高效课堂”工作成效,努力形成具有武汉特色和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24.推进学生实践教育和科技教育。研制推进中小学实践育人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学生实践活动课程体系,探索实践教育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科技创新等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25.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继续做好足球、游泳、网球等运动项目进课堂、进校园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校园足球学校布局范围,完善市、区、校三级联赛体系。提高游泳课教学质量。在校园网球试点学校中开展网球启蒙培训和系统训练,组织市级网球训练营和网球竞赛活动。
26.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推进学校美育课程建设,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加强美育教研工作。加大美育教师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校园合唱节等系列艺术活动。
五、夯实发展基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步伐
27.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制发《武汉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指标体系(试行)》,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以武汉市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统领,从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结构、教育手段、教师队伍、教育治理等维度推进教育现代化。
28.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2016年完成最后一批40所学校达标建设。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改善91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改扩建幼儿园33所,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提请市政府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的意见,完善中小学配建工作机制,建立全市中小学配建分级预警制度。推进60所中小学配套建设。
29.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云构架信息基础环境,实现全市中学生用计算机生机比7:1配备,不断改善网络环境,拓宽无线网络覆盖面。加强管理人员、专任教师、技术人员信息能力和素养培训。抓好智慧课堂、同步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和探究性学习等5种基础性规模化应用模式实践,开展移动学习、慕课等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实验,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教师应用、创生优质资源的激励机制。
30.深化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落实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国际教育园区建设,新增一批海外友好学校,建设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做好留学生来汉交流学习工作,推动国际理解教育、双语教学和多语种语言教学试点,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31.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对660所中小学校园安全视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中小学校园安全视频系统全数字化。抓好使用5年以上校舍的安全鉴定和薄弱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的围墙、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创建一批市级“园林示范学校”和“美丽乡村学校”。试点创建贯彻教育部“两个规程”示范学校。实施普通高中专用教室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学校示范性实验室建设。完成在全市中小学植树4000株、新增绿地面积5000平方米、垂直绿化1000米的工作目标。启动市、区教育房地产办证工作。继续做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32.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强贫困地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城镇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工作。制定并落实《武汉市精准扶贫助学扶智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力度。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监察管理,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积极支持对口帮扶村发展集体产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实现7个贫困户家庭脱贫销号。
六、强化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服务和保障水平
33.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制定实施全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清理。完成教育部委托课题《建设现代中小学学校制度研究与实践》研究,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启动中小学教师申诉办法、学生申诉办法、家长委员会章程研制工作。力争创建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保密法制教育和档案法制宣传,严格保密管理,推进档案达标。坚持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
34.规范入学招生以及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入学招生和收费政策,不断规范中小学入学、招生、收费、办班等办学行为,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和“阳光收费”。进一步加大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35.提升中小学后勤保障水平。启动实施“智慧后勤”工作,注重发挥学校后勤工作的德育功能。加强校园直饮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继续抓好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放心食堂”建设。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软、硬件达标工程,优化学生宿舍环境。发挥好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暨蔬菜副食基地的育人作用。
36.强化经费保障和管理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金,依法保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完善基础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将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900元/年、1400元/年、1600元/年、2600元/年。优化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及教育资助等资金需求。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监测评价机制,扩大教育专项经费绩效评价范围。
37.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创建湖北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区。继续做好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督导评估,研究定期复评办法。对于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38.强化安全信访稳定综治工作。推行校园安全常规管理“五项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推进阳光信访及信访投诉分类处理,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进一步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